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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的案例仅做为参考、学习和提高公众认识之用途。金融业争议调解中心把类似的实际案件修改成此案例。案例中的最终结果仅供参考,并不代表任何实际案件的结果

 

约翰是一位刚刚踏入社会的年轻专业人士他申请了人生中的第一张信用卡后,便把信用卡和他的电子钱包绑定在一起一周之后,他收到了一封自称来自他的电子钱包供应商的电邮这封电邮告知他的电子钱包账户已经被“限额”,并通知他立即登录进户口以进行验证


约翰点击了电邮中的网络链接,以此来验证他的账户他按照网站的指示输入了他的电子钱包用户名和密码即刻,他收到信用卡开户银行所发来的一条手机短信这条短信写道:“您的网络购物的一次性密码编号是XXXXXX. 约翰为了取消其电子钱包账户的限额,便在网站上输入了这条一次性密码


当天上午晚些时候,约翰注意到银行发来了一条手机短信短信中注明他的信用卡成功地支付了一千四百欧元给一个名为 dumpster.com 的零售商他忽然意识到这件事情不对劲,便立刻联络银行。他告诉银行他的电子钱包很有可能已经被黑客入侵了银行立即取消了约翰的信用卡,并且签发了一张新卡


与此同时,银行还帮助约翰向零售商提出了“信用卡退款要求”信用卡退款要求是指信用卡发行银行根据信用卡的争议解决程序,向零售商发起将消费金额退还给持卡人的请求但不幸的是,退款请求并没有成功因此,银行表示约翰应承担全责约翰表示不同意,并来到金融业争议调解中心寻求协助


由于调解中双方立场无法达成一致,约翰决定让金融业争议调解中心的审裁员对这个案子进行裁决虽然银行认同约翰是网络钓鱼骗局的受害者,但是银行认为如果约翰当时并没有在网络上购买任何产品,他不应该输入一次性密码来完成这项交易因为银行无法从零售商得到任何退款,所以约翰应当负全责约翰称自己也是一位无辜的受害者,他只是想要验证他的电子钱包账户而已再者,假如银行在发给他的一次性密码短信中有清楚地注明零售商的名字“dumpster.com”,约翰也不可能在网站上输入这个一次性密码


审裁员考虑了双方的称述和证据他指出,约翰和银行都是网络钓鱼骗局的受害者他认为约翰虽不应该在网站上输入一次性的密码,但是银行的一次性密码短信也可以更清楚地说明零售商的名字最终,审裁员决定约翰和银行各自承担一半的责任

学习要点

  • 不法分子可以利用网络钓鱼的骗局来骗取您的个人资料这类骗局常见于电子邮件、短信或者电话
  • 当您收到任何含有警告信息的电邮、简讯或者电话,并要求您验证您的账户时, 请务必保持谨慎
  • 千万不要在网络上随便输入银行发给您的一次性密码 除非您确定这项交易是被您所授权的
  • 信用卡协议通常能让您减轻对信用卡上未经授权交易的责任不过, 这只通用于您没有进行欺诈或者本身有任何疏忽, 并尽快通知银行的情况下
  • 您可以为您所有的银行交易设置手机简讯或者电邮的通知这能让您在发现任何问题时及时地向银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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