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的案例仅作为参考、学习和提高公众认识之用途。金融业争议调解中心把类似的实际案件修改成此案例。案例中的最终结果仅供参考,并不代表任何实际案件的结果。
有一天,弗兰克在弯腰捡起掉在地上的物品时,突然感到背部剧烈疼痛,导致他摔倒在地。之后,弗兰克持续感到腿部无力和剧烈背痛,这严重影响了他的行动和行走。他咨询了医生,医生将他转介至骨科医生。骨科医生安排了MRI扫描,结果显示弗兰克的不适是由椎间盘突出引起的。
弗兰克根据其个人意外保险(含$2,000新元医疗报销保障)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然而,保险公司拒绝了他的理赔,理由是事故发生的情况不在保单保障范围内。保险公司解释,根据保单条款,理赔必须由“突发的、外力作用”造成。保险公司还强调,保单排除了因既有医疗状况导致的事故。
弗兰克不同意保险公司的理赔评估,认为自己在弯腰捡东西时发生了事故。按一般人的理解,个人意外保险应当覆盖因摔倒受伤的情况。
弗兰克向金融业争议调解中心提出申诉,案件随后进入调解程序。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坚持各自立场,未能达成一致。于是弗兰克选择参加中立评估会议,由一位经验丰富的中立调解员来评估此案件。在评估会议上,中立调解员表示保单条款清晰明确,认为弗兰克胜诉的可能性不大。
尽管已收到中立调解评估意见,弗兰克仍决定将纠纷提交审裁。经过听证和证据审查,审裁员认为保单条款明确要求必须有“突发的、外力作用”,而案件事实并不符合这一条件。此外,审裁员认为MRI发现的椎间盘突出证明弗兰克存在既有医疗状况,因此理赔属于免责条款范围。最终,弗兰克的理赔申请被驳回。
学习要点
消费者在购买个人意外保险前,应仔细阅读相关条款与细则。并非所有个人意外保险计划的保障范围都相同。有些保单可能会排除特定活动,例如参与体育运动或在健身房发生的意外。
消费者应注意,个人意外保险的理赔前提是意外事件必须实际发生。每份保单对“意外”有具体的定义,不同保险公司对“意外”的定义也可能有所不同。
大多数保单会将因既有医疗状况而引发的意外事故排除在保障范围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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